多元入學與獎學金
Multiple Ent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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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申請 Scholarships

醒吾科技大學鼓勵入學獎學金實施辦法

(招生 008)

中華民國107年12月3日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1月6日第1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12月7日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12月6日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12月5日第1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第1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醒吾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熱愛本校之優質高中職學生及本校在學學生推薦參加日間部轉學考、進修部獨立招生學生選擇本校就讀,特設立「醒吾科技大學鼓

       勵入學獎學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

    一、113學年度經由繁星計畫、申請入學、運動績優(不含已獲本校運動代表隊各項補助者)、技優甄審、甄選入學、聯合登記分發、獨立招生等日間部四技入學管道,符合

        以下獎勵類別及條件且發放期程仍在學之一般身分別正式學籍新生。

    二、本校在學學生推薦他校大一升大二學生參加日間部轉學考,經錄取、註冊就讀日四技二年級且發放期程仍在學者。

    三、本校在學學生推薦優質學生參加進修部獨立招生(不含產學攜手學制) ,經錄取、註冊就讀相關學制且發放期程仍在學者。

第三條 獎勵類別及條件

              本辦法獎勵類別及條件如下:

    一、鼓勵入學

        適用日四技繁星入學、申請入學、技優甄審、甄選入學、聯合登記分發及本校運動績優、獨立招生等管道錄取、註冊就讀新生。

    二、早鳥立志

      (一)適用日四技繁星入學、申請入學、技優甄審、甄選入學、聯合登記分發及本校運動績優、獨立招生等管道錄取、註冊就讀新生。

      (二)於日四技各入學管道作業截止前,在本校網頁填寫就讀意願表者。

    三、就愛醒吾

      (一)適用日四技繁星入學、申請入學、技優甄審、甄選入學、聯合登記分發及本校運動績優、獨立招生等管道錄取、註冊就讀新生。

      (二)於113年6月30日前,已主動提供有效學力證件經學系確認者。

      (三)本校在學學生推薦他校大一升大二學生參加日間部轉學考,經錄取、註冊就讀日四技二年級且發放期程仍在學者。

      (四)本校在學學生推薦優質學生參加進修部獨立招生(不含產學攜手學制) ,經錄取、註冊就讀相關學制且發放期程仍在學者。

第四條 獎勵金額及發放期程

       符合前述獎勵類別及條件者,獎勵金額及發放期程如下:

       一、鼓勵入學

               比照國立大學收費並於大一上學期及大一下學期共分2次發放。

       二、早鳥立志

               每人發給新台幣2,000元,於大一上學期及大一下學期共分2次發放。

       三、就愛醒吾

      (一)每人發給新台幣2,000元,於大一上學期及大一下學期分2次發放。

      (二)推薦他校大一升大二學生參加日間部轉學考,推薦者每人發給新台幣2,000元,於當學年上學期發放。

      (三)推薦優質學生參加進修部獨立招生,推薦者每人發給新台幣1,000元,於當學年上學期發放。

第五條 本辦法訂定之「比照國立大學收費」獎學金,係指教育部補助113學年度大學學生學雜費,與當期本校報教育部核定之學雜費收費標準之差額。

第六條 辦理期程

              本辦法獎學金預計於入學當期第12週開始進行審核作業,學期結束前進行公告及發放作業。

第七條 一、凡保留入學學籍、休學、轉學、退學者得取消獎勵資格。

       二、獎學金支票有效期限逾期仍未領取者,視為放棄領取且不得要求補領。

       三、已領本獎學金者,如申請校內其他獎學金另依該項獎學金申請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